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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市场化代建管理体系推出“⒉0版”,在全国投融资领域“先行示范”再出发

2019-12-05 15:2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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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自2017年6月6日全国率先推出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制度体系以来,逐步建立起“1+2+6”的法治化、专业化、市场化代建制新模式,在政府投融资改革走在前列,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福田力量”。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坚定支持下,2017年6月福田区在全国率先创新推出全过程市场化新型代建制,经过两年半的辛勤耕耘和精心呵护,实现了市场化改革的“先行示范”效应,充分体现了福田担当、福田作为。

迄今已实施140个代建项目、总投资370亿元,打造出政府投资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福田新模式。短短两年半时间,已竣工24个项目、新开工建设44个项目,代建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效率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在全面总结实践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面对新问题、新挑战,福田区政府提出优化代建制度体系的工作部署,要将福田“代建制”的招牌擦得更亮。近日,福田区正式出台《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代建办法”),自此福田代建制正式进入“2.0时代”。

优化代建项目实施流程

与此前的管理制度相比,新代建办法进一步升级优化项目管理和实施流程,适应了客观情况的新变化,解决了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为代建企业设立更清晰的“路标指引”。

新代建办法明确了代建项目的发起门槛,同时简化了程序,拟委托代建项目应从应从区委区政府决策同意建设的项目中产生,代建方案报区发改局审核后,报分管区领导批准后开始执行,免除开会议定程序。

随着代建项目数量的增加,情况也更为复杂多变,新代建办法增加代建项目退出机制,在代建企业履约评价“不合格”,同一事项超过两次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下,项目委托方可以提出解除代建合同,依法依规保护政府和企业双方利益。

完善代建项目多元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备受代建单位关注,经过多方调研,新代建办法在原办法基础上不断完善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激励的具体规则,同时建立多元的激励和减负机制,更好地发挥代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

明确奖励金规则条件和申请流程;通过制订简洁科学的费率计提方式,适当提高计费标准,更贴近市场实际;对代建企业在福田区承担的代建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建筑工程奖项的,报区政府审定后可对代建企业及其团队、个人进行荣誉表彰,将奖励落实到个人,使激励效果最大化。

为减轻代建企业运营成本,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大幅下调代建企业履约保函额度,从按项目总概算10%计算,调整为按代建管理费的100%计算,降幅超过三分之二。同时理顺了困扰代建企业许久的税差问题,减少额外负担。

厘清和强化双方主体责任

新版代建办法全面确立各方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厘清和强化了双方主体责任,最大程度减少推诿扯皮。项目委托方职责包括协调报批报建手续,监督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建设进度管理以及现场变更,督促代建企业履职尽责。

代建企业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代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组织编制相关技术文件,组织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的招标,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申报项目结决算等。

加强代建项目监管

为规范代建行为,确保投资效率和绩效“双提高”,新代建办法新增“监督管理”章节,增加了十三项约束性条款。

在建设程序监督方面,若代建企业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未按图施工、工程进度严重拖延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三年内禁止其从事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在代建团队监督方面,代建合同应约定代建项目首席责任人和各专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超过3个其他代建项目。

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代建企业应认真做好公示公告工作,当正式动工时在项目现场设立社会监督公告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代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联系方式等。

实施风险管理制度。代建企业应对照“风险预警清单”建立项目风险管控体系,落实好项目进度和质量预警机制。项目委托方应定期开展履约风险核查,发现预期风险及时向代建单位发出预警。

完善代建合同范本

福田代建制的核心是市场化、法治化合同管理,配套推出国内领先的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代建合同通用范本。经过两年半的实践,各项目委托方和代建企业积累了大量的合同签订经验,代建合同范本也将不断丰富和完善。因此,福田代建制“2.0版”对“1.0”版的代建合同通用范本进行大幅升级,增加约20%的通用性条款,主要是规范代建人员管理、履约评价、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合同管理工作。

同时,还新增专用合同范本,在通用内容以外的,对专用合同明确了十个方面违规行为的具体惩罚措施,更好地维护政府投资项目的公众利益。

稿件来源: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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